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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市场业务公告[2011]第3号――关于公布2011年度公开市场业务一级交易商名单的通知

公开市场业务公告
([2011]第3号)


各公开市场业务一级交易商、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员:

  根据公开市场业务一级交易商考评调整机制(公开市场业务公告[2004]第2号),中国人民银行对2010年公开市场业务一级交易商及其他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员进行了考评。根据考评结果,现将2011年度公开市场业务一级交易商名单公布如下:

  2011年度公开市场业务一级交易商名单

中国工商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

中国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

国家开发银行

交通银行

招商银行

中信银行

中国光大银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兴业银行

广东发展银行

民生银行

深圳发展银行

华夏银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北京银行

南京银行

上海银行

齐商银行

徽商银行

杭州银行

恒丰银行

天津银行

江苏银行

汉口银行

齐鲁银行

哈尔滨银行

洛阳银行

长沙银行

贵阳市商业银行

西安银行

福建海峡银行

富滇银行

大连银行

广州银行

厦门银行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

北京农村商业银行

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华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河北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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