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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旅游局关于印发《2011年度旅游安全与应急工作要点》的通知

国家旅游局关于印发《2011年度旅游安全与应急工作要点》的通知
(旅办发〔2011〕2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局(委):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全国旅游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做好2011年全国旅游安全与应急工作,现将我局制定的《2011年度旅游安全与应急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各地结合实际参照执行。
  附件:《2011年度旅游安全与应急工作要点》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三日

  2011年度旅游安全与应急工作要点

  2011年,旅游安全与应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以及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全国旅游工作会议精神,不断加强规制建设、强化协作机制建设、提升科技应用水平、发挥保险作用、加强宣教培训,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旅游重特大事故,促进旅游安全形势的进一步稳定好转,确保实现“十二五”时期旅游安全工作的良好开局。
  一、不断加强旅游安全与应急规制建设
  (一)强化旅游安全与应急法规制度建设,明确各级旅游部门在旅游安全与应急工作中的服务、协调和监管职责,以及企业的主体责任。加快推动《旅游者安全保障办法》的出台,建立健全旅游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信息披露、目的地安全风险信息发布、旅游突发事件的信息报告和备案、旅游应急及善后处置等制度,推动做好旅游应急组织机构、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的落实工作,建立健全应急协调联动和快速反应机制。鼓励各地积极推进旅游安全法规建设,进一步强化对游客的安全保障和服务工作。
  (二)加强旅游安全与应急标准化建设,用标准化手段规范和提升旅游安全与应急工作水平。国家旅游局完成《旅游紧急救援服务规范》的编制,启动《旅行社安全服务规范》等国家和行业标准的编制工作。鼓励各地根据实际需要,制定旅游安全地方标准,条件成熟的可上升为行业标准。
  (三)完善预案体系,增强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国家旅游局修订完善《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中国公民出境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开展行业预案评比。适时会同地震部门选点开展应对地震的应急演练。各级旅游部门强化旅游应急预案的制定和修订,并督促相关企业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制订操作手册,加强对预案的应急演练,提高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形成完善的旅游行业预案体系。
  二、进一步强化旅游安全与应急协作机制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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