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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第八届全国农药登记评审委员会第八次全体会议纪要》的通知


  四、不同意登记产品

农药名称

各有效成分

含量

剂型

登记使用范围

申请单位

评审意见

1

十八烷三甲基氯化铵

2%

可溶粉剂

柑橘树(矢尖蚧)

湖南农大海特农化有限公司

不同意正式登记,原因如下:该化合物为表面活性剂,不宜再作为农药登记。

2

氯烯炔菊酯

90%

 

原药

 

江苏优士化学有限公司

由于蝇香的使用对人体存在健康安全风险,不同意0.8%氯烯炔菊酯蝇香正式登记;90%氯烯炔菊酯原药正式登记资料符合要求,但首次申请正式登记的品种须原药和制剂同时申报。

0.8%

蝇香

卫生(蝇)

成都市凯实日用化工厂

3

抗坏血酸

6%

水剂

烟草(调节生长、增产)

贵州花溪茂业植物速丰剂厂

不同意正式登记。原因如下:

1.  抗坏血酸在植物体内天然存在,已提交的试验结果不足以证明其调节烟草生长和增产的作用机理。

2.  医药产品不宜作为农药登记。

3.  目前国际上尚无该类产品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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