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部分供电企业为用户受电工程提供服务不规范,对用户受电工程质量把关不严
广西荔浦供电公司、山东威海供电公司对用户受电工程设计图纸和试验报告审核把关不严,部分受电工程设计图纸无签章。
海南东方供电局部分用户工程缺少中间检查环节。
陕西延安供电公司基建临时用电转成正式用电,未进行图纸审核及检验,仅更换表计及变更电价。
(四)供电市场行为
检查发现,供电市场行为方面问题159例,占问题总数的34.6%;涉及供电企业81家,占受检供电企业的39.3%。主要表现为:
1.违反市场公平竞争原则,设置市场壁垒
福建长乐市供电公司提供用户受电工程服务内外有别,对自购自建用户受电工程设置服务障碍。
天津城东供电分公司、宁夏石嘴山供电公司部分供电方案的答复内容缺少必要信息,用户难以据此自主选择设计和施工单位。
2.部分供电企业存在用户受电工程“三指定”行为
内蒙古呼和浩特供电局将关联企业纳入业扩报装工作流程,指定关联设计和关联施工单位,采取限定工程物资委托招标方式,限制用户自主选购工程物资。
陕西地电榆林供电局将关联企业业务纳入业扩服务方案,对用户工程指定关联设计和关联施工单位。
3.供电信息公开不规范、不准确和不全面
贵州白云供电局用户服务大厅指示牌公示的高低压用户用电业务流程与营业厅中摆放的宣传手册和高低压用户用电报装一次性告知书中的工作流程不同。
河北廊坊供电公司未在营业场所公开高可靠性收费和小区电力建设配套费等收费项目。
4.部分供电企业违反国家电力行政许可有关规定
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在未取得《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情况下,违反规定承接用户受电工程的施工和试验。
海南乐东供电局、河南濮阳供电公司在用户受电工程中间检查和竣工检验环节,未对承揽用户受电工程安装、试验单位的承装(修、试)许可证进行严格查验,致使无证施工、无证试验的工程顺利通过竣工检验,并接电投运。
5.部分供电企业未严格执行国家电价政策
陕西地电柞水县供电分公司对自用办公场所、所属关联企业用电执行城镇居民生活电价。
新疆乌鲁木齐电业局对某大学用户水井用电执行非普工业电价。
蒙东电网公司新右旗电力公司对某购物中心综合楼用电执行大宗工业电价。
河南中牟供电公司对部分用户未按规定执行功率因数调整电费。
河南安阳供电公司对个别暂停后又恢复用电的用户,未按用电时间计收基本电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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