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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公告2010年第7号(总第25号)--2010年供电监管报告

  国家电网公司为推动供电工作,服务民生,贴近百姓,深入开展“塑文化、强队伍、铸品质”供电服务提升工程,推进“电力服务进社区”活动。南方电网公司积极配合电力监管机构开展定点监管工作,对于发现的不足和差距,积极落实相关整改措施,有效提高了供电质量和供电服务水平。
  但是,部分供电企业还存在一些亟需整改的问题。主要表现在配网薄弱,供电能力不足,供电质量存在一定差距;停、限电信息未按规定公告;故障抢修不及时;业扩报装办理不规范等方面。特别是部分供电企业在执行国家电价、收费、供电成本、行政许可政策及供用电合同签订履行、公平、无歧视开放供电市场等方面存在违规行为,损害了电力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据统计,本次检查共发现各类问题460例,涉及供电企业128家。其中比较严重的问题78例,涉及供电企业50家,占受检供电企业总数的24.3%。
  二、监管评价
  (一)供电能力
  部分受检供电企业为满足不断增长的用电需求,通过加大电网投入和建设改造力度、完善电网结构,逐步解决电网供电能力不足等问题,供电能力有所提高。
  四川省电力公司重点实施“连片扶贫开发”电网改造工程,对藏区开展太阳能发电工程建设,满足藏区用电需求,并开展了对藏区居民的用电常识、电力法律法规及电力安全的宣传工作。
  山西忻州定襄供电支公司实施新农村亮化、电气化示范工程,更换高损耗变压器和低压载波电能表,使农网供电能力不断提高。
  (二)供电质量
  大部分受检供电企业加大电压运行管理和低电压改造力度,建立了电压合格率监测及统计管理制度,按照《办法》规定设置电压监测点;深化可靠性专业管理,建立供电可靠率监测及统计管理制度,统筹安排停电、检修计划,有效地减少了停电时间、提高了供电可靠性。供电可靠率和用户受电端电压合格率基本达到《办法》要求。
  (三)供电服务
  1.大部分供电企业能够认真履行电力社会普遍服务义务,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积极帮助和扶持少数民族地区、边远地区和贫困地区发展电力事业。
  云南昆明供电局积极投入资金,采取电网延伸和太阳能发电方式,解决了36个乡镇、132个自然村、1751户共7013人的用电问题,实现无电人口全部通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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