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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国资委普法办公室关于开展2006-2010年中央企业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附件2
  2006-2010年中央企业法制宣传教育先进个人推荐表

  所在单位:         

  送审单位: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姓名

 

性别

 

年龄

 

民族

 

单位及职务

 

政治面貌

 

主要事迹:

                         

(可另附材料)

申报单位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送审单位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国资委普法办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3
  填 表 说 明

  一、关于附件1的填表说明
  1.封面的“先进单位”一栏填拟推荐单位的企业或机构名称;“送审单位”一栏填集团公司名称。
  2.“单位基本情况”是指拟推荐单位的成立时间、资产情况、职工人数、主要业务或职能等简要信息,不超过500字。
  3.“申报单位意见”一栏可由先进单位的所在单位或者上级单位填写,也可按照集团公司的特别要求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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