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表彰办法
此次评选出的中央企业“五五”普法先进单位,由国务院国资委授予“2006-2010年中央企业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单位”荣誉称号,颁发奖牌和证书;对评出的中央企业“五五”普法先进个人,由国务院国资委授予“2006-2010年中央企业法制宣传教育先进个人”荣誉称号,颁发证书。
五、组织领导
本次评选表彰活动由国务院国资委普法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国务院国资委普法办公室负责组织、审批,政策法规局负责日常工作。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范英敏 010-63193261 fanym@sasac.gov.cn
周艺燕 010-63193570 zhouyy@sasac.gov.cn
通讯地址:北京市宣武门西大街26号国务院国资委政策法规局
邮政编码:100053
附件:1. 2006-2010年中央企业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单位推荐表
2. 2006-2010年中央企业法制宣传教育先进个人推荐表
3. 填表说明
国务院国资委普法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四日
附件1
2006-2010年中央企业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单位推荐表
先进单位:
送审单位: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先进单位名称
| | 所属集团公司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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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基本情况和普法工作主要成绩:
(可另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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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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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审单位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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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普法办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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