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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国资委普法办公室关于开展2006-2010年中央企业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四、表彰办法

  此次评选出的中央企业“五五”普法先进单位,由国务院国资委授予“2006-2010年中央企业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单位”荣誉称号,颁发奖牌和证书;对评出的中央企业“五五”普法先进个人,由国务院国资委授予“2006-2010年中央企业法制宣传教育先进个人”荣誉称号,颁发证书。

  五、组织领导

  本次评选表彰活动由国务院国资委普法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国务院国资委普法办公室负责组织、审批,政策法规局负责日常工作。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范英敏 010-63193261 fanym@sasac.gov.cn

  周艺燕 010-63193570 zhouyy@sasac.gov.cn

  通讯地址:北京市宣武门西大街26号国务院国资委政策法规局

  邮政编码:100053

  附件:1. 2006-2010年中央企业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单位推荐表
  2. 2006-2010年中央企业法制宣传教育先进个人推荐表
  3. 填表说明

国务院国资委普法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四日

  附件1
  2006-2010年中央企业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单位推荐表

  先进单位:        

  送审单位: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先进单位名称

 

所属集团公司名称

 

单位基本情况和普法工作主要成绩:

                          

(可另附材料)

申报单位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送审单位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国资委普法办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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