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升级装备产业集群。坚持“高端化、轻型化、智能化”发展方向,在集成电路、轨道交通、特高压输配电等领域,重点发展大角度离子注入机和刻蚀机、城市轨道交通车辆和运行控制系统、风力发电变频控制系统、高压大功率变频调速等一批重大关键技术与成套装备,提高整体研发、系统设计和技术服务总承包能力,为我国重点工程和相关产业的发展提供支撑。
7、培育航空航天产业集群。以发动机、系统控制和航空技术为核心,规划建设国际航空航天创新园等专业集聚区,加快发展航空科技产业;促进产品、系统应用、运营服务一体的民用航天产业规模化发展;大力发展北斗卫星导航系统,加快发展面向应用需求的卫星遥感产业集群。
8、打造文化创意新兴产业集群。坚持文化创意产业和高技术的融合发展,促进信息内容、搜索引擎、网络游戏、创意设计、数字出版、电子商务、在线学习、手机电视等增值服务和新兴服务,加快建设创意产业基地、数字娱乐产业基地、新媒体产业基地,壮大数字制作和数字动漫产业规模,打造全国数字内容制作中心和交易中心。
五、集聚整合核心创新要素
优化创新创业发展环境,构建高效的多层次资本市场,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和技术标准战略,加速人才、资金、技术的集聚,把中关村建设成为全球高端创新创业人才集聚的人才特区、全国科技金融创新中心和核心技术标准创制与技术交易中心。
(一)打造全球高端创新创业人才集聚的人才特区
1、率先确立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布局。按照“服务发展、人才优先、以用为本、创新机制、高端引领、整体开发”的人才发展方针,建设“人才智力高度密集、体制机制真正创新、科技创新高度活跃、新兴产业高速发展”的国家级人才特区,构建与国际接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人才体制机制,大量聚集领军人才,改善人才队伍结构,优化人才发展环境,构筑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人才战略高地。
2、培养和引进高端领军人才。落实国家人才强国战略,实施中关村高端人才聚集工程。依托“千人计划”、“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百人计划”等国家重大人才计划,重点引进一批从事国际前沿科学技术研究、带动新兴学科发展的杰出科学家和研究团队,培养一批熟悉国际市场、具有广泛国际联系的产业领军人才和创业团队,集聚一批由高端人才领衔的创业投资、科技中介等创业服务团队。
3、优化创新创业人才队伍结构。实施领军企业家培训工程,培养懂技术、善经营的复合型人才,推动一大批技术型创业者向现代企业家转变。依托国家重大科研项目、国际科技合作项目以及重点学科和科研基地建设,培养一批具有较强创新能力的学科带头人;培育一大批基础研究、前沿技术和新兴产业领域等方面的后备人才。大力发展职业技能培训,培养满足社会需要的高素质技能人才。
4、完善人才发展的支撑平台。建立健全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体制机制,充分调动人才创新积极性。加强中关村人力资源市场建设,优化人才资源配置。开展产学研用联合培养人才试点,支持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联合培养人才。支持优秀人才进入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等新型产业组织。加强人才信用环境建设。依托大型骨干企业(集团)、重点院校和培训机构,建设一批具有示范效应的实训基地。
(二)建设国家科技金融创新中心
1、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深化金融改革与创新,建立健全覆盖技术创新全过程的多功能、多层次金融服务体系。大力支持境内外股权投资、创业投资在示范区聚集和发展。积极培育和推动各类创新型企业改制上市。总结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中关村非上市股份公司报价转让试点经验,完善非上市股份公司股份公开转让制度。完善资本市场转板制度。大力推进高新技术企业集合发债,做大做强中关村板块。实施中关村并购重组计划,支持有条件的企业通过兼并收购做强做大。
2、先行开展科技金融创新试点。鼓励创新科技投入方式,支持金融机构开展科技金融创新。引导和鼓励商业银行、资产管理公司、信托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等银行金融机构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开展支持自主创新的金融服务试点。设立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扩大风险补偿贷款范围。建立和完善科技专家参与的贷款评审机制,提高贷款决策专业化水平。完善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设立专业科技担保公司,完善商业银行、担保机构和信用中介机构间的信保贷联动机制。鼓励创新贷投结合方式,探索银行业与创投机构之间的多渠道融资和综合性金融服务模式。大力开展股权出质和出资登记、动产抵押登记,推进专利、商标等无形资产评估质押工作,改善融资条件。支持以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为主要业务的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开展高新技术企业科技保险试点,支持发展科技再保险。
3、提升科技金融服务能力。健全科技金融服务方式和手段,大力发展电子交易,促进各类金融信息系统、市场交易系统互联互通,降低交易成本,提高交易效率。规范发展科技金融中介服务,加快发展信用评级、资产评估、融资担保、投资咨询等专业服务机构。形成立足示范区、面向全国的科技金融创新中心。
(三)构建核心技术标准创制与技术交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