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2010年治理商品过度包装计量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
(2010年12月7日 国质检量函[2010]91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0年,总局按照国务院治理商品过度包装的要求,组织各地在端午、五一、国庆、中秋等重要节假日对粽子、月饼、红酒、茶叶、杂粮、化妆品等6种商品开展了包装计量监督检查。现将检查的主要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的基本情况
据统计,全国共检查了粽子238批次,包装合格率为97.5%,月饼1072批次,包装合格率为 85.9%;红酒177批次,包装合格率为89.3%;茶叶262批次,包装合格率为55.3%;杂粮70批次,包装合格率为84.3%;化妆品182批次,包装合格率为85.7%(见附件1)。从影响商品包装合格率的各项指标看,包装层数和包装成本与出厂价格比的合格率较高,除个别省会城市的个别商品外,大部分商品的该项指标合格率在90%以上;包装空隙率的检查结果仍不尽理想,有9个省会城市的1种或多种商品的该项合格率在70%以下(见附件2)。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此次监督检查是在国家标准《限制商品过度包装 食品和化妆品》 (GB 23350-2009)及《食品和化妆品包装计量检验规则》 (JJF 1244-2010)正式实施以来首次对粽子等多种商品开展的包装计量监督检查。通过此次监督检查,主要发现有以下问题:
一是检查力度不平衡。从检查对象看,在此次要求检查的6种商品中,月饼是唯一在各省都开展检查的商品;从检查主体看,全国仅有8个省会城市对6种商品均进行了检查,有6个省会城市仅对月饼进行了检查。鉴于治理商品过度包装工作已由主要针对月饼这种特殊商品向同时针对不特定食品和化妆品转变,尤其是新的国家标准和计量检验规则已经颁布,各省应当积极完善治理商品过度包装计量监督管理机制,加大对其他商品的监督检查力度。
二是包装空隙率仍是影响商品包装合格率的主要因素。相较于包装层数和包装成本,商品包装与内装物间的空隙更具有隐藏性和欺骗性,消费者从外观更难判断,从此次计量监督检查的情况看,包装空隙率仍是影响商品包装合格率的主要因素。各地要充分发挥计量监督的技术手段优势,加大监管力度,从源头上控制商品的包装空隙率,有效防止商品过度包装行为。
三是少数企业对商品过度包装法律意识淡薄。检查中发现,仍有部分经营季节性、节日性商品的企业,对国家治理商品过度包装的有关标准及法律法规不了解、不重视,存在侥幸心理,商品过度包装甚至豪华包装的现象仍然存在。还有些企业为迎合检验规则要求,故意做大商品的初始包装体积,甚至有意减少商品净含量,规避处罚,损害消费者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