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做好规划编制和科技标准等基础性工作
26.做好规划编制实施工作。组织做好《全国畜牧业发展“十二五”规划》、《饲料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全国草原保护建设利用“十二五”规划》、《全国畜牧业标准体系“十二五”规划》、《节粮型畜牧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和《秸秆养畜项目“十二五”规划》的编制工作。
27.加强现代畜牧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做好体系建设的指导和监督,组织召开现代畜牧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工作现场会。组织监督评估委员会开展体系综合试验站调研,推动畜牧业产业技术体系与技术推广对接,切实发挥体系服务产业的作用。
28.组织实施畜牧业科技项目。完成“十一五”科技支撑计划4个重点项目的总结验收工作。遴选推荐“十二五”畜牧业科技支撑计划和行业科研专项项目,争取获得立项支持。组织实施8个科技项目,加强项目执行过程的跟踪指导,做好年度执行情况总结。
29.继续推进畜牧业标准化工作。组织举办标准编制培训班,组织召开畜牧、饲料、草原相关标准审定会,审定报批国家和行业标准60项,编辑出版畜牧业标准汇编。
八、加强机关自身建设
30.做好舆论宣传和信息报送工作。着力宣传党和国家促进畜牧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重点围绕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修订、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等方面,充分报道畜牧业发展的新进展、新成效和新亮点,努力营造促进畜牧业又好又快发展的舆论环境。做好信息收集整理工作,及时报送有价值的信息。
31.加强学习和调查研究。深入推进创先争优和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活动,开展好司理论中心组和全司学习活动,组织全体干部学好政策理论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依法执政能力水平。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开展调查研究,了解新情况,发现新苗头,解决新问题,推动畜牧业科学发展。
32.加强作风建设。科学编制绩效考核指标,全面推行绩效管理,努力提高工作效能。坚决落实好党风廉政各项规定,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到实处。坚持“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按照为民、务实、清廉、高效的要求,推进畜牧行业政风行风建设。
33. 推进畜牧兽医综合执法。切实履行畜牧饲料生鲜乳管理的法定职责,全面加强基层畜牧兽医综合执法能力建设,扎实推进执法工作。继续实施
畜牧法省间交叉执法检查,总结交流好的经验和做法。强化饲料违法违规案件和监测不合格企业的查处力度,坚决打击添加违禁物质的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