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安全隐患还比较突出。有的载货汽车侧后防护装置被非法改装,强度大大减弱;汽车安全气囊尚没有国家标准;“大吨小标”现象虽有所遏制,但依然存在。一些临水、邻崖、坡陡、弯急路段,事故多发。一些交通运输企业挂靠经营问题突出,不履行对驾驶人的安全管理和教育职责,驾驶人聘用把关不严。据统计,在一次死亡10人以上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中,80%是由营运车辆及其驾驶人交通违法行为导致的。
(三)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薄弱。农村拖拉机、三轮汽车、低速货车无牌无证、违法载人现象普遍,事故多发。农村公路标准低,安全防护设施落后。2003年以来发生的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中,发生在农村公路的占 54%。
(四)管理水平和执法能力仍有待提高。道路交通科学管理的理念、机制、手段、方法,以及管理人员的素质、能力还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交警警力不足的问题比较突出,特别是农村和高速公路警力不足问题更加严重。到 2009年底,全国农村公路达333.6万公里,但管理农村公路的警力只有2.1万人,人均管理近 160公里;有的新建高速公路虽已开通,但交警警力配备没有同步跟上。
(五)公民交通安全意识有待强化。机动车交通违法违规行为仍很突出,自行车、行人遵守交通规则意识淡薄。近年来因机动车未礼让行人导致事故致死人数年均增长5%。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责任和义务还没有得到很好地落实,尚未形成全社会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格局,特别是公益宣传相对较少。
三、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措施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推动《
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贯彻实施,加强统筹规划,加强科学管理,加大安全投入,强化综合治理,不断加强和改进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努力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新路子,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继续保持平稳,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进一步减少,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平安出行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下一步,拟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进一步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统筹协调,加大投入保障。进一步完善国家、省、市、县、乡五级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组织领导机构,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将预防道路交通运输事故的责任落实到地方政府、落实到部门、落实到运输企业,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和行业部门监管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