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加大安全投入,大力提高科技装备保障能力。在加快道路建设的同时,持续加大道路交通安全投入,积极推进科研攻关和技术装备保障建设。实施了公路安全保障工程,累计投入资金147.4亿元,整治隐患路段42.4万处、13.4万公里。高速公路、重要国省干道安装了超速监测系统以及行车安全提示系统。实施国家道路交通安全科技行动计划,运用交通工程和技术手段积极开展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研究和探索,依法在危险化学品运输、长途客运等营运汽车上安装使用行驶记录仪,强化了对重点车辆和驾驶人的安全动态监管。成立了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中心,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科技研究与应用,着力破解道路交通安全中的一些重点、难点问题。全国有568个城市建成了集接处警、信息采集、交通控制于一体的交通指挥中心,390个城市主干道实现了交通信号智能控制。
(六)广泛开展宣传教育,着力增强全民交通安全意识。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围绕贯彻实施《
道路交通安全法》,广泛深入地开展了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将道路交通安全内容纳入了中小学生教学大纲,将道路交通安全法律知识纳入了全民普法教育活动,部署开展了“平安农机”创建活动,深入开展了交通安全宣传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五进”活动,实施了“保护生命、平安出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今年初,又实施了为期三年的“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倡导文明交通行为,摒弃交通陋习,抵制危险驾驶行为,完善道路安全及管理设施,并将实施情况纳入文明城市评选。通过宣传教育,全民交通安全意识、法制意识、文明意识都有了进一步提高。
(七)加大监督执法力度,不断提高交通安全管理与服务水平。各级公安机关不断规范执法行为,完善执法制度,强化执法监督。开展了执法大教育、大培训活动,教育民警既要严格、公正、规范执法,又要理性、平和、文明执法。集中整治乱罚款、违规办理机动车牌证等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建立了道路交通业务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了各项业务的网上管理和监督。广泛应用道路交通监控设备,科学引导交通流量,公正查处交通违法行为。2005年以来,群众对道路交通管理方面的投诉大幅减少,信访率下降了 80%以上。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结合《
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贯彻实施,先后推出了允许残疾人驾驶汽车、实行机动车号牌号码自编自选、设立社区交通管理服务站、建立交通事故理赔服务中心等100多项服务措施。为配合汽车摩托车下乡政策的落实,2009年在汽车摩托车销售点设立了2145个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共办理车辆登记 600多万辆,受到了群众的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