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引导农村劳动力有序外出就业。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大力推行农民工培训、就业、维权“三位一体”的工作模式,为登记求职的农民工免费提供政策咨询、就业信息、职业介绍和职业指导等就业服务。积极开展劳务协作,建设劳务基地,培育劳务品牌,促进劳务经济的产业化发展。2006年以来,每年在春节后开展就业服务“春风行动”,帮助农村劳动力有序外出就业。
(五)鼓励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各地大力发展县域经济和乡镇企业,积极承接劳动密集型产业由东部向中西部地区转移,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小城镇建设,2009年,8500万农村劳动力实现了就地就近到二、三产业就业。
(六)扶持农民工返乡创业。2008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指导意见,将返乡农民工纳入创业政策扶持范围,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在贷款发放、税费减免、工商登记、场地使用、创业指导等方面提供帮助,有条件的地方还设立专项基金,开辟创业园区。
(七)全力做好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形势下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2008年底,受国际金融危机冲击,上千万农民工失去工作岗位并提前返乡。针对这一严峻形势,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
切实做好当前农民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采取多种措施促进农民工就业。一是发挥政府投资和重点建设项目对农民工就业的促进作用,大量招用农民工。二是发挥十大产业振兴规划对农民工就业的吸纳作用,鼓励劳动密集型行业、中小企业和服务业多招用农民工。三是发挥“五缓四减三补贴”政策的援企稳岗作用,引导大型企业不裁或少裁农民工。四是发挥有能力的农民工返乡创业对就业的带动作用,一人创业,带动一批人就业。五是发挥返乡农民工投身新农村建设的开拓作用,把部分农民工的一技之长发挥到农村建设中去。六是发挥国际劳务输出对农民工就业的支持作用。在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 2009年外出就业农民工比2008年增加492万人,有效地解决了集中返乡农民工的就业问题。
近年来,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规模、构成有新的变化:一是外出就业规模不断扩大。2005年至2009年,外出6个月以上的农民工人数由 9809万人增加至14533万人,年均增加1181万人。二是外出农民工以新生代为主,文化程度有所提高。2009年,30岁以下的新生代占 61.6%;接受过技能培训的占48.9%;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的由2005年的83.5%下降到 76.5%,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由16.5%上升到 23.5%。三是输入地以东部地区为主,但比重有所下降。2009年,在东部地区就业的外出农民工比重由2005年的75.4%下降到62.5%,中部地区由12.3%上升到17%,西部地区由12%上升到20.2%。四是农民工收入水平逐年提高。外出农民工月均收入由2005年的875元提高到 2009年的1417元,年均增长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