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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3号--关于取消《食品中污染物限量》中硒指标的公告
卫生部公告
(2011年第3号)
关于取消《食品中污染物限量》中硒指标的公告
根据《
食品安全法
》和《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
》的规定,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审查通过,现决定取消《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05)中硒指标。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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