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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和养殖发证登记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和养殖发证登记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
(农办渔[2011]1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渔业主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产局:

  2010年7月我部下发《关于稳定水域滩涂养殖使用权 推进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工作的意见》(农渔发[2010]25号,以下简称《意见》)以来,各级渔业主管部门按照有关部署,积极推进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以及养殖发证登记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现将各地工作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截至2010年12月底,全国已有9个省级、87个地市级和1107个区县级人民政府出台了养殖水域滩涂规划;核发养殖证37.1万多本,确权面积493万公顷,确权发证率约68%。其中,已录入“中国渔政指挥信息系统(养殖证信息管理)”养殖证数据22.7万本,约占已发证数的61%。

  地市级和区县级规划编制全部完成的有广西区和青岛市;地市级规划编制出台率在75%以上的有陕西、黑龙江、新疆3个省(区);区县级规划编制出台率在75%以上的有江苏、上海、湖北、安徽、内蒙古5个省(区、市)。养殖证核发率在80%上的有江西、黑龙江、山西、新疆、广东、青海、湖北、江苏7个省(区)和深圳市。完成养殖证数据录入工作的省(区、市)和计划单列市有14个,分别是北京、内蒙古、上海、浙江、福建、江西、山东、海南、四川、贵州、甘肃以及宁波、厦门、深圳。(具体统计数据见附件)

  当前,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和养殖发证登记工作进展很不平衡,部分地区规划编制出台率和养殖证核发率较低,养殖证数据库录入工作至今尚未完成。希望各级渔业主管部门认真贯彻实施《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办法》,按照《意见》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和养殖发证登记工作,尽快启用新版养殖证以及发证系统,加快数据信息录入,确保2011年全国水产养殖重点县(市、区)全面完成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规划内的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率达到95%以上。

  专此通报。

  附件:各地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和养殖发证登记工作进展情况统计表

  二О一一年二月十四日

  附件:
  各地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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