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2011年立法计划的通知
(安监总政法〔2011〕27号)
总局和煤矿安监局机关各司局、应急指挥中心:
现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11年立法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二○一一年二月十八日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11年立法计划
一、法律、行政法规
1.《
安全生产法》(修订调研,落实单位:政法司)
2.《
矿山安全法》(修订,落实单位:政法司、监管一司,煤矿安监局有关司)
3.《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条例》(制订,落实单位:政法司、应急指挥中心)
4.《注册安全工程师条例》(制订,落实单位:政法司、人事司)
5.《
煤矿安全监察条例》(修订,落实单位:政法司,煤矿安监局有关司)
6.《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调研论证,落实单位:政法司)
二、部门规章
(一)力争年内完成的重点立法项目(12项)
1.《企业外协用工安全管理规定》(制订,落实单位:政法司)
2.《
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办法》(修订,落实单位:监管一司)
3.《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修订,落实单位:监管三司)
4.《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制订,落实单位:监管三司)
5.《机械制造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制订,落实单位:监管四司)
6.《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办法》(制订,落实单位:职业健康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