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工作力度。始终保持查办案件的强劲势头,对腐败分子要一查到底,决不姑息,决不让任何腐败分子逃脱党纪国法的惩处。严肃查办发生在粮食系统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的案件,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重大责任事故和群体性事件涉及的失职渎职及背后腐败案件。要严肃查办发生在粮食基层单位和重点岗位以权谋私、滥用职权案件;严肃查办发生在粮食系统的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严肃查办在中央和地方储备粮购销活动中弄虚作假套取费用补贴、挪用侵吞中央、地方储备粮和临时存储粮粮款、私自倒卖库存粮食非法牟利的案件。要改进信访举报、案件审理和案件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腐败案件及时揭露、发现、查处机制,严格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进一步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
3.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坚决查处不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压级压价等损害农民利益的问题。加强对收购库点的资格审查,合理布设收购库点,方便农民售粮,及时解决农民交售难的问题。要严肃查处“出库难”“转圈粮”问题。严肃查处掺杂使假、以次充好、克扣数量、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粮油等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加强对军粮、救灾等政策性用粮购销活动的监督检查。要关注社会保障和再就业政策落实情况,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深入开展行风评议,办好“行风热线”,继续推进“放心粮油”进农村进社区活动,构建城乡“放心粮油”营销网络,落实节约粮食反对铺张浪费措施,加强农户安全储粮指导和服务工作。
4.深化改革和制度创新。结合粮食流通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深化行政管理体制、干部人事制度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健全防止利益冲突制度。推行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及行政权利、公共服务、公开透明运行。要加强行业自律和社会诚信建设。
三、保证措施
(一)坚持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贯彻到党风廉政建设中去
要认真学习和深刻领会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的精神实质,充分认识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贯彻落实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之中的重要性、紧迫性以及总体要求、工作重点,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要自觉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贯彻到粮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指导原则、工作部署中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