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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文物局关于开展第九届(2009-2010年度)全国博物馆十大陈列展览精品评选工作的通知

  (八)陈列展览的讲解咨询、公众服务周到细致;
  (九)陈列展览深受观众欢迎,社会反响强烈;
  (十)网上虚拟展览效果良好,人气突出。
  四、评选方式
  本届全国博物馆十大陈列展览精品评选活动由国家文物局主办,中国博物馆协会、中国文物报社承办,严格按照国家文物局发布的《全国博物馆十大陈列展览精品评选活动办法》执行。
  五、参评材料报送
  (一)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行政部门组织初评,统一向评选活动办公室推荐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参评项目。每省(自治区、直辖市)推荐的参评项目不得超过5个,鼓励行业博物馆和民办博物馆参评。
  (二)国家文物局直属博物馆及在京其他中央部委、军队所属博物馆参评陈列展览项目,可直接报送评选活动办公室。
  (三)每个参评博物馆限报1个陈列展览项目,申报精品奖者也可同时申报单项奖(项数不限)。参评项目单位应认真填报“第九届(2009-2010年度)全国博物馆十大陈列展览精品评选申报书”(见附件)。
  (四)为做好参评项目的网上展示工作,请申报单位同时提交介绍该陈列展览的视频文件,用于网上展示(视频文件大小在10兆以下,格式为rm)。
  (五)各省推荐参评名单及参评材料请于2011年3月10日前报送至评选活动办公室。
  为确保评选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严格按照本《通知》的要求开展相关工作,具体事宜可直接与评选活动办公室联系咨询。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内北小街2号楼中国文物报社总编室
  邮编:100007
  联系人:李 让 李文昌 马丽萍
  电 话:010-84079707 84079511
  传 真:010-84079560
  网 址:http://www.ccrnews.com.cn
  特此通知。

  附件:第九届(2009-2010年度)全国博物馆十大陈列展览精品评选申报书

国家文物局
二○一一年一月三十日

  附件:
  第九届(2009-2010年度)全国博物馆十大陈列展览精品评选申报书

  编号:

  陈列展览名称:

  申报单位:         (公章)

  推荐单位:         (公章)

  申报日期:



全国博物馆十大陈列展览精品评选活动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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