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文化市场司关于印发《2011年文化市场司工作要点》的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局,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庆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
根据文化部下发的《2011年文化工作要点》,结合文化市场工作实际,拟定了《2011年文化市场司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文化市场司
二〇一一年二月一日
2011年文化市场司工作要点
2011年,文化市场管理工作以提高综合队伍执法能力和水平,加强文化市场监管为重点,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加强规范与促进发展并举,建设健康有序的文化市场环境。
一、完成综合执法改革任务,探索建立协作机制
(一)在年底前基本完成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任务,加快落实各项改革后续措施;
(二)推动建立中央层面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三)召开全国省级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座谈会。
二、加强法规建设,完善规章制度
(四)发布实施《互联网文化管理规定》;
(五)起草《艺术品市场管理条例》、《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管理办法》、《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管理办法》、《手机娱乐管理办法》;
(六)制定《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人员执法行为规范》、《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文书归档管理规定》。
三、加强演出、娱乐、艺术品、网络文化等市场管理
(七)研究简化文化部涉外营业性演出特别是外籍华人、边境城市涉外演出审批程序,试行演出审批电子政务;
(八)调研起草有关政策文件,加强对音乐节等大型演出活动的监管;开展网络演出试点工作;
(九)会同相关部委研究调整游戏游艺机市场管理政策;联合工信部制定游戏游艺机产品标准;
(十)开展艺术品经营单位经营活动备案统计工作,推进艺术品市场诚信建设;
(十一)进一步推进文化与旅游结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