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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主义共青团、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机关委员会关于申报2009-2010年度全国青年文明号和中央国家机关青年文明号的通知

  (一)各单位团组织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要向本单位党组织汇报有关情况,并认真组织,严格标准,优中选优,使青年文明号真正体现先进性和示范性。
  (二)各单位团组织要结合本单位情况,深入开展部门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把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作为团组织加强青年职业道德建设,提高青年整体素质,创造一流工作业绩,推动精神文明建设,深化创先争优活动的有效手段。
  (三)申报单位要认真填写全国青年文明号申报表(见附件1)和中央国家机关青年文明号申报表(见附件2),并附2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青年集体要从申报之日起将自然情况、创建情况、申报情况、青年文明号监督电话(82190776)及电子邮箱(gjjgtgw@yahoo.com.cn)在工作场所醒目位置进行不少于20天的公示。对未进行公示的申报单位,将取消其青年文明号的评选资格。
  (四)请申报单位将申报表及事迹材料(一式两份,附电子版)报送局直属机关团委。申报全国青年文明号的单位请于2011年2月21日前上报;申报中央国家机关青年文明号的单位请于2011年3月7日前上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赵 晨、刘一晨
  联系电话:88331125、88330733
  电子邮箱:sfdayouth@sohu.com

  附件:1.全国青年文明号申报表
  2.中央国家机关青年文明号申报表

中国共产主义共青团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机关委员会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六日

  附件1
  全国青年文明号申报表

青年集体名称

 

部门

 

职工总人数

 

35岁以下青年人数

 

负责人姓名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邮编

 

何年获得全国或

中央国家机关青年文明号称号

 

 

 

 

 

 

 

 

 

 

 

 

盖  章

年 月 日

部门

机关

团委

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部门

机关

党委

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中央

国家

机关

团工委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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