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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科学技术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再生有色金属产业发展推进计划》的通知


  (二)基本原则

  --强化行业准入,优化产业布局。按照国家产业政策要求,建立健全再生有色金属行业准入条件,遏制再生有色金属低水平产能扩张,加快淘汰不符合产业政策的落后生产能力,优化产业布局,提高行业集中度。

  --加快科技创新,推进产业升级。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鼓励产学研结合,着力突破制约产业转型升级的关键共性技术,加大技术改造力度,提高工艺装备水平,提升产品档次和质量,实现产业调整升级。

  --实施示范工程,发挥引导作用。加快行业示范工程和产业集群建设,支持重点再生有色金属企业建设试点示范项目,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行业发展的作用,逐步提高行业综合竞争力。

  --鼓励兼并重组,培育优势企业。推动企业兼并重组,优化资源配置,促进产业集中布局、集约发展。支持产品质量好、市场竞争力强的骨干企业发展壮大。增强具有良好业绩和发展潜质的中小企业抵御风险的能力。

  (三)主要目标

  到2015年,再生有色金属产业规模和产量比重明显提高,预处理拆解、熔炼、节能环保技术装备水平大幅提升,产业布局和产品结构进一步优化,节能减排和综合利用水平显著提高。

  1.产业规模和产量。到2015年,主要再生有色金属产量达到1200万吨,其中再生铜、再生铝、再生铅占当年铜、铝、铅产量的比例分别达到40%、30%、40%左右。

  2.产业集中度和布局。到2015年,再生铜、再生铝行业形成一批年产10万吨以上规模化企业,再生铅行业形成一批年产5万吨以上规模化企业。前10位企业产业集中度达到50%以上;培育形成若干产业集聚发展的重点地区,其产能比重超过80%。

  3.技术装备水平。到2015年,产业整体技术装备水平明显提高。废旧有色金属机械化拆解预处理技术普遍应用,分级利用水平进一步提升。再生铜新型强化熔炼炉向设施完整化和配套化方向发展。再生铝双室反射炉、铝液搅拌技术、铝液直供、蓄热式燃烧等技术装备广泛应用。再生铅企业采用预处理破碎分选、铅膏铅栅分类熔炼、低温连续熔炼、回转短窑熔炼等先进技术的产能达到80%以上。

  4.节能减排及资源综合利用。到2015年,再生铜熔炼(杂铜-阴极铜)能耗低于290千克标煤/吨,再生铜熔炼金属回收率达到96%以上;再生铝熔炼能耗低于140千克标准煤/吨,再生铝熔炼金属回收率达到95%以上;再生铅熔炼能耗低于130千克标准煤/吨,废铅渣100%无害化处置,再生铅熔炼金属回收率达到9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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