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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关于开展2011年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的通知

  2. 2011年生鲜乳质量安全异地抽检任务分配表(略)
  3.《生乳》国标安全指标监测任务分配表(略)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 日

  附录1:
  生鲜乳收购站标准化管理现场检查内容和判定标准

  检查地点:       检查时间:       收购站名称:

序号

检查内容

判定标准

类别

单项结论

1

生鲜乳收购许可证

验证当地畜牧兽医主管部门颁发的生鲜乳收购许可证及有效期。

A

 

2

生鲜乳收购站开办主体

验证开办主体的证件(开办主体必须为取得工商登记的乳制品生产企业、奶畜养殖场或奶农专业生产合作社)。

A

 

3

建设位置

应建在养殖场(小区)的上风处或中部侧面,距离牛舍50~100米,有专用的运输通道,不可与污道交叉。

B

 

4

功能区划分

应设有挤贮奶厅、待挤区、设备室、储奶厅、休息室、更衣室、化验室、办公室等设施。

B

 

5

收奶量配套的收购能力

有与收奶量相适应的冷却、冷藏、保鲜设施设备。

B

 

6

化验检测能力

有与检测项目相适应的化验、计量、检测仪器设备。

B

 

7

公示挤奶制度

挤奶厅应公示挤奶卫生操作制度与责任制。

B

 

8

挤奶厅环境

应干净、无积粪,挤奶区、贮奶间墙面与地面应进行了防水防滑处理。

B

 

9

挤前3把奶的容器

应有挤前3把奶的容器,挤奶时专门使用。

B

 

10

问题牛奶的处理

问题奶牛应安排单独挤奶,生产出的非正常乳应单独存放与处理。

B

 

11

挤奶、输奶器具的清洗

挤奶、输奶器具管状物应清洁,无污垢。

B

 

12

挤奶机的维护

挤奶机应进行定期检测及维护,并有相关记录。

B

 

13

生鲜乳的制冷与储存

挤贮奶后2小时,贮存生鲜乳的容器温度应降至0-4℃,并有相关记录。

A

 

14

贮奶罐管理

应有带制冷设备的贮奶罐,保持封闭状态,其辅助设备装置应清洁。

B

 

15

贮奶间(室)的管理

应有防昆虫、防飞禽、防鼠猫、防蝙蝠、防化学品、防投毒等防范措施,无饲养的畜禽等动物,不能堆放其它杂物。

B

 

16

贮奶间(室)周边环境控制

贮奶间(室)周边应硬化、无积水,干净整洁

B

 

17

有毒、有害化学品管理

站内许可使用的化学物质和产品应专人加锁保管,单独存放,挤奶厅、贮奶间不得堆放任何化学物品。

A

 

18

从业人员要求

应经相关培训合格并持有有效健康证明。

B

 

19

生鲜乳收购站制度

应有卫生保障、质量安全保障、人员管理等较完善的管理制度。

B

 

20

生鲜乳收购站记录情况

应存留生鲜乳收购、销售和检测记录。

B

 

21

收购站设备清洗记录

应存留挤奶、储存等设施设备清洗消毒记录。

B

 

22

生鲜乳交接单

收购站应保留每天的生鲜乳交接单。

A

 

23

生鲜乳留样及管理

每批次生鲜乳应留样,留样要低温保存。留样柜能满足样品的存放,样品保留时间应至少10天。

B

 

24

检测操作规程

应有规范的检验设备操作规程。

B

 

25

防火措施

收购站内有相关灭火的设施设备,并张贴“禁止吸烟”的警示。

B

 

总 体 判 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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