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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2011年煤矿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2011年煤矿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
(煤安监办〔2011〕4号)


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煤炭行业管理部门,有关中央企业: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全体会议、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确定的年度工作要点,现将《2011年煤矿安全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并及时上报相关工作进展情况。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二○一一年一月三十一日

2011年煤矿安全工作要点

  2011年煤矿安全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安全发展的理念,以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国务院《通知》)精神为核心,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基础建设,加强安全监察监管,不断深化安全生产“三项行动”、“三项建设”,着力降低事故总量,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努力开创“十二五”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新局面。

  根据上述总体思路,要突出抓好以下8个方面、33项重点工作:

  一、深入贯彻执行国务院《通知》要求,进一步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紧紧抓住机遇、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精神,扎实有效推动各项工作。

  1.加大宣传贯彻力度。健全完善一整套机制和制度,通过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深入持久地开展学习宣传,领会好、执行好国务院《通知》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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