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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融资性担保行业统计工作的通知


  (二)省(自治区、直辖市)辖区内融资性担保机构资产负债情况

  表  号:G2表
  制表机关: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
  批准文号:国统制[2010]97号
  数据单位:万元
  填报单位:                  20  年

序号项 目ABC
年末数
公司制非公司制合计
11.资产总额   
2其中:货币资金   
3存出保证金   
4债权投资   
5其他投资合计   
6其中:长期股权投资   
7固定资产   
8抵债资产   
9应收账款合计   
10其中:期限在2年以上(含)的应收代偿款   
11其他应收款   
122.负债总额   
13其中:借款   
14应付款项   
15存入保证金   
16预计负债   
17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18担保赔偿准备金   
193.净资产   
20其中:实收资本   
21一般风险准备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报出日期:20 年 月 日
填报说明:1.本表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融资性担保机构监管部门填报。     2.本表统计范围:本省(区、市)登记注册的融资性担保法人机构及合伙制企业为统计对象全部汇总填报(本省(区、市)融资性担保法人机构在省(区、市)外设立的分支机构的有关情况需汇总至法人机构统一填报)。     3.本报表为年报,报送时间为年后2月15日前。     4. 填列的金额按四舍五入保留整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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