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国工商银行工交部关于印发《中国工商银行工业流动资金贷款风险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第三十六条 贷款检查人员负责对贷款资产的检查和清收处置,向有关部门反映和通报风险贷款资产情况和参与呆帐核销工作,并对造成贷款失误的有关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贷款检查人员承担检查失误、清收和督导不力的责任。
  第三十七条 成立贷款审查委员会,专司权限内的大额和疑难贷款审查。审查委员会用例会制度的形式审查贷款。凡经委员会否决的贷款,由贷款最终审批者承担全部责任。委员会决策失误导致的损失,由委员会和贷款最终审批人共同承担责任。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由中国工商银行工交信贷部制定,解释权亦同。
  第三十九条 各分行可依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并报总行备案。
  第四十条 本办法自颁发之日起试行。

附:二
          《中国工商银行工业流动资金贷款风险
          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技术指标说明

  一、企业信用等级评价
  企业信用等级评价是贷款风险管理的重要基础。在《办法》中借鉴了国外商业银行对借款人资信评价的内容和近几年来我行评价企业信用等级的主要指标,建立五类指标体系。
  1.企业经营者素质项下:
  经历是指企业厂长(经理)、总工程师、总经济师、总会计师等决策层主要领导者的经历,包括学历,经验和个人简历。业绩是指企业主要领导者在组织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所做出的成绩。信誉是指企业生产经营中产品、商标信誉和信守合同情况。能力是指企业主要领导者的经营管理和开拓发展能力以及专长。
  2.企业经济实力项下:
  净资产指标是指总资产减去总负债的余额,它反映企业在现有条件下所能承受增加债务的能力。
  “固定资产净值+在建工程+长期投资”指标,主要反映企业固定资产实力以及生产后续能力和规模。由于该项指标具有较大的行业差异性,各行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对不同行业企业规定具体等级额度。
  由于企业的经济实力将对银行贷款安全构成最直接的影响,因此,产不抵债的企业,此项指标值应为0。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