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成立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民间医药工作领导小组和专家小组的通知
(国中医药办医政发〔2010〕5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中国中医科学院:
为加强对民间医药工作的领导,积极挖掘整理和总结利用民间医药知识和技术,经研究,我局决定成立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民间医药工作领导小组和专家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民间医药工作领导小组
(一)主要职责
对全国民间医药工作进行宏观指导,研究制定民间医药工作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民间医药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对各地民间医药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二)组成人员
组 长:马建中
副组长:许志仁 苏钢强
成 员:洪 净 桑滨生 徐皖生 武 东 王笑频
莫用元 王北婴 沈志祥
(三)工作机构及其职责
在中国中医药科技开发交流中心设立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民间医药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
1.办公室主要职责
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民间医药知识和技术的收集、整理、保管、处理,提出民间医药工作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及相关政策措施的建议,落实领导小组会议议定事项,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2.办公室组成人员
主 任:莫用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