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实施现场检查。属地监管机构要根据非现场监管情况,结合社会中介机构的审计结果,按照“一行一策”的原则,合理确定村镇银行的现场检查计划。现场检查计划要报银监局备案,由银监局综合辖内村镇银行风险情况,统一制定印发现场检查计划和方案,属地监管机构负责组织实施。要创新适合村镇银行特点的现场检查方式,专项检查、后续跟踪检查可以与主监管员的现场走访相结合,探索借助社会中介机构对村镇银行实施现场检查的方式。在村镇银行成立初期,应侧重对村镇银行的规制建设、内部控制、合规经营,特别是信贷管理、资产分类真实性等方面的现场检查,现场检查按照《现场检查操作规程》执行。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属地监管机构应严格进行处理,并跟踪落实整改,切实提高现场检查实效。现场检查结束后,属地监管机构应及时将检查报告、查处结果和监管意见逐级报银监局。
(四)并表监管。对符合并表监管要求的,持股银行所在地的银行业监管机构负责对村镇银行实行并表监管。持股银行应按照非现场监管信息系统并表监管要求,向属地监管机构报送监管信息。负责并表监管的银行业监管机构要与村镇银行的属地监管机构建立每月对话机制,加强监管信息沟通,实施对持股银行有效监管。持股银行主要履行以下监督指导职责:派遣合格人员到村镇银行担任董事并进行监督和考核,促进其依法勤勉履行职责;对村镇银行实施合并报表审计,严格监督资金外流;指导村镇银行制定发展战略,健全风险管理,完善内部控制,编制报送监管报表;向村镇银行提供风险管理技术、专业人才培训、产品开发、建章立制等方面援助,建立对村镇银行的流动性风险管理支持机制。持股银行所在地的银行业监管机构负责对持股银行监督指导职责履行情况实施监管。
九、风险处置
(一)日常风险处置。属地监管机构要建立动态的风险监测机制,加强对村镇银行的风险状况分析,根据资本充足和不良贷款状况对村镇银行进行分类,按照《
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实施递进式分类处置。对资本充足率低于8%和不良贷款高于15%,且在限期内达不到监管要求的村镇银行,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原则对其进行兼并重组。
(二)支付性风险处置。属地监管机构要加强村镇银行支付风险预警,及时进行风险提示,督促村镇银行启动风险处置应急方案,调整资产负债结构,筹集资金应对支付危机。当村镇银行出现支付风险时,要指导村镇银行及时向人民银行申请动用存款准备金和争取其他资金支持,并要求持股银行启动流动性风险管理支持机制,协助处置支付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