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核安全局关于加强深圳微堆操纵人员执照管理的通知
(国核安发[2011]14号)
深圳大学:
因机构改革,你单位现无法确定主管部门。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之三《
研究堆安全许可证件的申请和颁发规定》的有关要求,你单位应根据以下规定加强操纵人员管理。其他无法确定主管部门的研究堆可参照执行,具体管理要求如下:
一、营运单位负责研究堆操纵人员的招聘、培训、授权、考核和再培训工作。
二、营运单位负责建立操纵人员考核管理制度、制定考核标准、组织或委托组织试题命题、组织操纵人员考试。
三、在首次考试前六个月,营运单位应编制《操纵人员考核管理制度》、《操纵人员考核标准》和《操纵人员培训、授权和再培训大纲》,报国家核安全局审查批准后执行。
四、营运单位应在以上文件中的重要活动开始前5个工作日通知国家核安全局和相关地方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并接受监督。
五、营运单位负责组织研究堆操纵人员考评委员会。考评委员会负责审查参考人员资格、考题、口试考官确定以及考核成绩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