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档案馆馆藏资源建设,各级国家档案馆要在“摸清家底”的基础上,运用各种形式,开展档案资源整合。搞好县(市)级档案馆测评工作,为建设文明城市服务。依法及时接收应进馆的全部档案,加大档案收集、征集力度,加快对散存在民间及境外的具有保存价值的重要档案征集步伐,尽快建立覆盖人民群众的档案资源体系,为档案馆服务和谐社会建设提供档案资源支撑。
加快馆藏档案副本的制作步伐,保护档案原件,确保档案实体安全。各级各类档案馆对重要档案实行异地备份,普遍开展档案数字化,建立健全档案信息数据安全保密管理体制,设立档案信息网络安全保密系统和档案信息预警恢复备份系统,确保网络安全连接和信息安全传输,确保档案信息安全。加强档案信息系统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安装入侵报警、电视监控、防盗屏障、周界报警等设施设备,确保档案数据及档案网络设备设施安全。完成国家重点档案的抢救工作。
加强档案鉴定工作,依法加大档案的开放力度,充分发挥档案价值。拓展档案利用服务范围,改善服务条件,提高服务水平,做好政府公开信息查阅工作和已公开现行文件利用工作。加强档案编研工作,挖掘档案信息资源,开发、提炼档案信息产品,出版档案史料汇编,使“死档案”变成“活资料”,努力把“档案馆”建成具有特色的“思想库”。通过网络平台和媒体发布档案信息,档案利用工作向基层延伸,逐步开展远程共享服务。全面加强档案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
(四)机关、团体档案工作。全面完成各级机关、团体文件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的修订工作,要切实把反映党和国家重点工作、反映本单位基本职能和涉及公民、关系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文件材料列入归档范围。加强各级机关依法移交档案进馆的指导与监督,做到电子目录、全文数据与纸质档案同步进馆。按照有关规定,在试点基础上推动机关电子文件管理工作。加强对在办公区域相对集中的机关事业单位建立“文件(档案)管理中心”的指导。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逐步完成全国范围内的专业档案资源体系规划。
(五)企业档案工作。贯彻《企业档案工作规范》,开展国有企业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的修订工作,进一步推进企业档案规范化管理、提升企业档案信息化建设水平。联合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加强对中央企业和金融企业档案工作的监督指导;以多种形式和渠道督促、引导民营企业档案工作的广泛开展。鼓励企业档案管理体制和机制创新,积极探索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现代企业档案工作、适应企业信息化建设要求的档案管理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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