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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核安全局关于同意秦山第三核电厂《在役检查大纲》(第3版)的复函
国家核安全局关于同意秦山第三核电厂《在役检查大纲》(第3版)的复函
(国核安函[2011]6号)
秦山第三核电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报送秦山第三核电厂〈在役检查大纲(第3版)〉的报告》(秦三核安发〔2009〕309号)收悉。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我局对你公司提交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评,认为你公司修改后的秦山第三核电厂《役检查大纲(第3版)》是可以接受的,现予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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