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宗教事务局2011年工作要点
(2011年1月24日)
2011年国家宗教局工作思路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深入落实
宗教事务条例,着力推动依法管理,在制度化、规范化上下气力,在抓落实、求实效上下功夫,努力促进宗教和谐,为实现“十二五”目标任务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一)贯彻
宗教事务条例
在2010年试点基础上,全面铺开宗教教职人员认定备案和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两个专项工作,着手创建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教职人员数据库。
进一步制定和修订条例配套办法。重点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国人集体宗教活动管理办法》、《
宗教事务方面部分行政许可项目实施细则》等部门规章。指导全国性宗教团体完成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任职办法的制定工作。
深入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加强对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面工作的研究,制定全国宗教工作系统六五普法规划。
(二)夯实基层基础工作
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就宗教工作中全局性、战略性、基础性和政策性问题深入调研,总结基本经验,分析当前宗教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提出加强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继续开展五大宗教之外宗教、民间信仰问题调研。
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和宗教工作干部的培训。举办1期政府宗教工作领导干部培训班、4期分管宗教工作领导干部培训班、1期宗教外事工作培训班、2期局机关干部职工培训班,全年培训1100余人。编写出版《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干部读本》和《中国的宗教和宗教政策》两本干部培训教材。
加强县级政府宗教工作行政执法主体建设。对基层宗教工作机构执法主体状况进行调研,提出加强和改进的意见和措施。进一步推进完善县乡村宗教工作三级管理网络和乡村两级宗教工作责任制。
(三)着力解决重点难点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