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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关于印发2011年卫生工作要点的通知


  加强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落实责任,完善审评审批制度和机制,提高审评审批质量、效率和透明度。加大原料技术要求、检测方法和技术规范的修订力度。严格实施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组织开展打击保健食品、化妆品违法添加专项整治和检查,探索建立产品淘汰退出机制,组织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风险监测。

  推动各项法规制度建设。推进《保健食品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的修订,制定《药品标准管理办法》及化妆品各类管理办法等文件。编制《食品药品监管人才发展中长期规划(2011-2020年)》,加大各级监管人员的培训力度,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完善执业药师制度,推动零售药店执业药师配备工作,加强执业药师队伍建设。

  八、发挥中医药特色和优势,不断提高中医药服务水平

  积极推进中医药事业发展。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进一步细化实化中医药事业发展相关政策措施。以县级中医医院达标建设和扩大城乡基层中医药服务覆盖面为重点,加强中医服务体系建设及能力建设。继续推进“治未病”健康工程,推动区域中医预防保健服务体系建设。继续做好民族医药工作。加强基层中医药人才和技术骨干培养,继续开展乡村医生中医专业学历教育和中医类别全科医师培训,实施基层老中医药专家临床经验继承项目,探索建立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推进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加快推进公立中医医院改革,继续推广中医临床路径,开展付费改革试点。加强对中药基本药物临床应用的指导。研究制定鼓励提供和使用中医药服务的优惠政策。加快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有关中医药任务。

  提高中医药重大疾病和应急救治防治能力。推动中医药防治手足口病、甲型H1N1流感、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工作,加快推进中医医疗机构应急救治能力建设和中医药防治新发突发传染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开展中医优势病种临床协作中心建设,提高中医药应急救治和重大疾病防治能力。

  推进中医药继承与创新。加强中医药继承创新科技体系建设,加快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建设,推进中药资源普查,实施现代中药高技术产业发展专项。深入开展“中医中药中国行文化科普宣传周”活动,进一步推动中医药科普宣传。加快《中医药法》立法进程,推进中医药标准化工作。深化中医药国际交流与合作,加快中医药文化走向世界进程,发展中医药服务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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