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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关于印发2011年卫生工作要点的通知


  加强医疗质量管理。推进国家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中心、重点临床专业国家级医疗质量与控制中心建设。继续推进同级医疗机构辅助检查结果互认工作,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确定并实施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和重点培育专科建设项目,提高我国专科医疗服务能力。加强医疗机构药事管理,研究建立临床药师准入制度,推进临床合理用药。加强医疗器械临床使用管理。加强院前急救建设和规范化管理,提高急救急诊服务能力。规范临床检验工作,加大医院感染管理力度,保障医疗安全。加强护士队伍建设。建立无偿献血长效机制,健全采供血服务网络,加强采供血机构服务能力建设,继续推进血站血液筛查核酸检测工作,建立临床用血考核评价体系,保证血液质量安全和临床用血需要。进一步推动医疗康复、防盲治盲和戒毒医疗管理工作。严格医疗广告的审批和监管。

  强化医疗服务监管。加强医疗机构执业行为和医院运行监管,完善监管制度,加大医师定期考核力度。启动医院评审评价工作,继续开展“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和大型医院巡查。继续加强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使用管理,深入推进大型医用设备集中采购工作。开展以改善医疗服务为重点的优质医院创建活动,实施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和告诫谈话制度,不断改进医疗服务。推进“平安医院”创建活动,严厉打击“医闹”行为,健全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和医疗责任保险制度。加强人体器官移植监管,进一步推动人体器官捐献工作。

  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扎实开展“服务好、质量好、医德好、群众满意”活动,以人民群众满意为目标,着力提升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提高医疗质量,改善服务态度,优化服务环境,规范服务行为,改进医德医风。

  七、强化药品质量安全监管,确保药品质量安全

  加强药品监管工作。加大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环节监管力度,加强各地电子监管能力建设。加强药物不良反应报告与监测,定期分析评估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信息,控制药品安全风险。开展药品安全责任体系评价试点工作,建立健全地方政府主导的药品安全责任体系。扎实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治理利用互联网发布虚假药品信息和违法销售药品、违法药品广告等行为。做好新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则》的实施以及宣传、培训工作。加强血液制品、中药注射剂等高风险药品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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