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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2010年全国细木工板产品质量联动监督抽查和生产企业调查情况的通报

  本次抽查不合格产品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是:
  (一)甲醛释放量项目不合格。112批次产品该项目不合格,占不合格产品总数的55.72%,是本次抽查发现存在质量问题的主要性能指标之一。甲醛释放量是细木工板产品的唯一强制性指标。造成该项目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制胶工艺和胶合工艺不合理。制胶工艺中原材料质量、配方控制不严格,造成脲醛树脂胶粘剂的游离甲醛含量偏高,或胶合工艺中涂胶量、热压温度、热压时间、加压压力控制不严格,造成树脂固化不完全,使得板材成品的游离甲醛含量提高。
  (二)横向静曲强度项目不合格。114批次产品该项目不合格,占不合格产品总数的56.72%,也是本次抽查发现存在质量问题的主要性能指标之一。造成该项目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芯板厚度偏薄、芯条质量差、胶粘剂胶合性能差、胶拼工艺和热压工艺不合理等。该项目不合格反映产品的力学强度较差,承载和抵抗受力变形的能力降低,造成使用中易断裂等问题。
  (三)含水率项目不合格。54批次产品该项目不合格;占不合格产品总数的26.87%。造成该项目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生产工艺不合理,半成品或成品贮存保管不当,质量管理不到位。一些企业为了降低成本,省去干燥设施,采用自然干燥方式,致使达不到干燥效果,从而导致产品变形翘曲。
  (四)胶合强度项目不合格。7批次产品该项目不合格,占有该项目要求的22批次产品的31.82%。造成该项目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热压工艺和涂胶工艺不合理,或单板含水率过高。部分企业对热压时间、加压压力控制不当,或采用手工涂胶,不使用烘干设备,造成胶层固化不完全,胶合强度不达标,胶合质量难以保障。
  二、生产企业调查情况
  本次应调查细木工板生产企业1505家,其中有160家企业因倒闭、停产等原因未能进行调查,共调查到1345家。调查的主要内容包括生产规模、生产设备、人员素质、原材料质量控制、实验室运行状态、技术研发等生产条件,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行业集中度低。小型企业约占97.1%,有约80%的企业年产量不到1万m3,产量排前30位的企业年总产量仅占全国总产量的12%,产业结构亟待调整。
  (二)质量管理水平不高。大多数企业特别是小型企业,质量管理仍处于较低水平,只有17%的企业获得了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三)生产条件不符合规定。发现有301家企业违反生产许可证管理有关规定,在获得生产许可证后,不能持续保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规定的生产条件。
  (四)关键原材料把关不严。发现有208家企业对原材料检验把关不严,部分企业使用劣质原料生产;有51家企业对购进的胶粘剂不进行检验,难以保障产品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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