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
(2010年第161号)
关于公布2010年学生用品等8类产品质量国家监督专项抽查结果的公告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
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的规定,2010年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开展了学生用品、电动自行车用电动机、组合电器柜、橡胶软管和软管组合件、离子交换树脂、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海水及苦咸水利用膜、电炉等8类产品质量国家监督专项抽查,现将抽查结果予以公布。
学生用品共抽查了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等8个省(市)94家企业生产的198批次产品,依据GB 21027-2007《学生用品的安全通用要求》等国家标准要求,对可迁移元素、苯、氯化烃、笔上的帽安全、甲醛、甲苯+二甲苯和总挥发性有机物等7个主要项目进行了检验,结果有19家企业的29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
电动自行车用电动机共抽查了天津、河北、江苏、浙江、山东、广东等6个省(市)140家企业生产的140批次产品,依据JB/T 10888-2008《电动自行车及类似用途用电动机技术要求》等行业标准要求,对绝缘电阻、耐电压、匝间绝缘、过转矩、温升、低温、高温、湿热、振动试验、防护等级试验(防溅水)和转矩、转速与效率等11个主要项目进行了检验,结果有23家企业的23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
组合电器柜共抽查了北京、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湖北、广东、四川等10个省(市)42家企业生产的42批次产品,依据GB 3906-2006《3.6kV~40.5kV交流金属封闭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和GB 16926-2009 《高压交流负荷开关-熔断器组合电器》等国家标准要求,对结构检查、防护等级的验证、主回路的短时工频耐压试验、温升试验、额定转移电流/交接电流时的开断试验等5个主要项目进行了检验,结果有15家企业的15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
橡胶软管和软管组合件共抽查了河北、山西、辽宁、江苏、浙江、山东、河南、湖北、广东等9个省80家企业生产的80批次产品,依据GB/T3683.1-2006《橡胶软管和软管组合件 钢丝编织增强液压型 规范 第一部分:油基流体适用》和GB/T10544-2003《钢丝缠绕增强外覆橡胶的液压橡胶软管和软管组合件》等国家标准要求,对静压力试验、爆破压力试验、长度变化率、脉冲性能、低温屈挠性能、耐臭氧性能、标志、泄漏试验等8个主要项目进行了检验,结果有21家企业的21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