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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10年第169号――关于批准对三杯香茶、大田肉兔、婺源荷包红鲤、武当榔梅、正骨水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

  (四)采收。
  1. 采收时间: 6月中下旬果实正常成熟,橙黄色果面≥80﹪时开始采收。
  2.采收要求:分批分级采收,应托手剪摘,存放容器内要有软衬。
  (五)质量特色。
  1. 感官特色:果实橙黄色。果皮光洁细腻、光泽度好。果肉鲜艳、肉质柔软致密。口感芳香,风味甘甜,汁液丰富,酸甜适度。
  2. 理化指标:

项 目

指 标

特 级

一 级

可溶性固形物(%)

≥  16.0

≥ 14.0

单果重量(g)

≥  45

≥ 40

可 食 率(%)

≥  90

≥ 90


  3. 安全要求:产品安全指标必须达到国家对同类产品的相关规定。

  附件5:
  正骨水质量技术要求

  (一)主要原药材产地要求。
  生产正骨水所需的主要原药材五味藤、九龙川、莪术、海风藤、羊耳菊、穿壁风、横经席、鹰不扑、豆豉姜、买麻藤、香樟、碎骨木、千斤拨、两面针、虎杖等必须是玉林市行政区域内自然生长或经规范化种植生产的药材。五味藤、九龙川必须在每年11月份采收,并在8小时内进行清洗、浸泡、切制成片、晒干或烘干。
  (二)生产工艺流程。
  二十六味,除徐长卿、两面针、降香、薄荷脑、樟脑及部分五味藤(41.7g)外,其余九龙川、羊耳菊、穿壁风、鹰不扑、豆豉姜、碎骨木、横经席、千斤拔、香樟、买麻藤、木香、海风藤、土鳖虫、猪牙皂、香加皮、莪术、过江龙、虎杖、朱砂根、草乌等二十味及剩余的五味藤,置回流提取罐中,加入乙醇1000ml 及水适量,密闭,加热回流提取7小时后,进行蒸馏,收集蒸馏液约1200ml。徐长卿、两面针、降香及部分五味藤分别粉碎成粗粉,加入上述蒸馏液中,搅匀,浸渍48小时。取浸渍液,加入薄荷脑、樟脑,搅拌使溶解,滤过,调整总量至1000ml,即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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