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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10年第167号――关于批准对涞水麻核桃、黄梅挑花、大八益智、湘山酒、伊犁酒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

  ⑥二次腌糖:用总用量20﹪的白糖腌制。
  ⑦二次煮制:煮至果品表面圆滑、饱满,光泽鲜艳,保温时间1h。
  3.九制类:
  (1)加工工艺:腌制→晒胚→浸泡→漂洗→煮制→干燥。
  (2)加工要点:
  ①腌制:同糖醋腌制类。
  ②晒胚:在干晴天气下连续晒5天。
  ③浸泡:在盐水中浸泡1天。
  ④漂洗:用清水浸泡1h,滤去水液,连续3次。
  ⑤煮制:煮制温度保持在100℃,煮制时间0.5h。
  ⑥干燥:在干晴天气下置于无菌晒场连续晒2天。
  (六)质量特色。
  1.感官特色:果形为圆形或椭圆形。果实肉厚核小,粗纤维少,品尝感觉渣少,汁多,辛辣适中。
  2.理化指标:

项目

指标

糖醋腌制类

糖渍类

九制类

总酸(以柠檬酸计)(%)

≤7

-

-

氯化钠(%)

≤6

≤4

≤14

总糖(以葡萄糖计)(%)

-

≤85

≤70


  3.安全要求:产品安全指标必须达到国家对同类产品的相关规定。

  附件4:
  湘山酒质量技术要求

  (一)原料。
  1.大米:选用保护范围内生产的时限不超过1年的大米,米质应符合国家大米标准的规定。
  2.水:采自全州行政区域且未受污染的湘江支流河床底部2至3米的水,水质应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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