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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10年第166号――关于批准对吕四海蜇、海门山羊肉、成武酱大头、富川山茶油、象窝茶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

  2.理化指标:

项目

指标

酸值(KOH)/(mg/g)

≤3.5

过氧化值(mmol/kg)

≤6.5


  3.安全要求:产品安全指标必须达到国家对同类产品的相关规定。

  附件5:
  象窝茶质量技术要求

  (一)品种。
  适宜制作象窝茶的云南大叶种、英红一号、英红九号、台湾金萱等。
  (二)立地条件。
  保护区范围内海拔≥100m。土壤为红壤、黄壤、赤红壤,土壤pH值4.5至6.5,土层深度1m以上,有机质含量大于1.5%。
  (三)栽培管理。
  1. 育苗:采用无性系繁殖。
  2. 种植:种植密度每公顷≤50000株。
  3. 施肥:每公顷每年施商品有机肥料≥3000kg,或经无公害处理的腐熟农家有机肥料≥15000kg。
  4.环境、安全要求:农药、化肥等的使用必须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不得污染环境。
  (四)鲜叶采摘。
  1. 采摘时间:每年2月初至5月中旬为采摘期。
  2.采摘要求:

等级

要求

特级

全芽≥90%,一芽一叶初展≤10%

一级

一芽一叶≥70%,一芽二叶初展≤30%,芽叶完整,一芽一叶芽长于叶或芽叶等长,大小均匀一致,色泽嫩绿鲜亮,粗壮饱满,匀齐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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