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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爱和谊财产保险(中国)有限公司筹建浙江分公司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爱和谊财产保险(中国)有限公司筹建浙江分公司的批复
(保监国际〔2011〕5号)
爱和谊财产保险(中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设立爱和谊财产保险(中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的请示》(AIOI CN〔2010〕89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
批准你公司在杭州市筹建浙江分公司。
二、
该分公司筹建期最长为6个月,筹建期间不得开展保险业务。筹建期满未达到开业标准者,如无特殊原因,视为放弃筹建。
第 [1] 页 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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