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舱室的设置应至少满足以下基本原则:
1 隐秘性原则:安全舱室的设置及其相关设施的布置均应保证必要的隐秘性。
2 安全性原则:安全舱室的结构、布置及设备配备等均应有效保护船员人身安全。
3 一致性原则:安全舱室的设置应充分考虑相关国际公约、规则和国内法律、法规的要求,并保证不与之冲突。
6.布置
6.1 安全舱室的布置应综合考虑船舶结构、船员数量及安全舱的功能需求等因素,进行合理布置。
6.2 可以由其它舱室兼做安全舱室。
6.3 安全舱室的布置应尽可能考虑方便船员对船舶关键设备进行适当控制,以避免或削弱其他人员对船舶进行控制或操纵的可能性。
6.4 安全舱室的布置应在有关文件中进行详细描述。
7.结构
7.1 安全舱室围壁
1 围壁应当设置适当的防火分隔,特别应充分考虑外部人员能够接近的部位。
2 围壁应为钢质结构,并保证整个结构的完整性。
3 围壁应保证安全舱室的密闭,穿过围壁的管隧、电缆等应采取密封措施。
4 围壁应保证足够的强度。
5 围壁应采取适当的隔音措施。
7.2 安全舱室开口
1 安全舱室开口应满足适当的防火分隔要求。
2 安全舱室开口应为钢质结构,强度应不小于围壁强度。
3 安全舱室开口的关闭装置应有足够的强度。
4 安全舱室开口的关闭措施应能有效防止安全舱在外部开启。
5 安全舱室的空气入口或开口、天窗等(不包括进出门)应避免人员的进入,并尽可能实现内部控制。
7.3 安全舱室通风
1 安全舱室应保证足够的通风,并充分考虑通风系统损坏带来的风险。
2 安全舱室通风系统应能在安全舱室内部进行操作。
3 通风筒关闭装置应能保证密闭。
4 通风筒关闭装置应满足足够的强度,以抵御外力的破坏。
5 安全舱室通风系统的结构应能防止人员从通风导管内进入安全舱。
6 安全舱室通风导管应满足足够的强度和适当的防火分隔。
8.设备设施配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