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国家旅游局科研项目申报书
项 目 名 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 目 申 请 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人所在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填 表 日 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 家 旅 游 局
2009年11月印制
申请人承诺:
我承诺对本人填写的各项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如获准立项,我承诺以本表为有约束力的协议,遵守《国家旅游局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按计划认真开展研究工作,取得预期研究成果。国家旅游局有权使用本表所有数据和资料。
申请人(签章):
年 月 日
填 表 说 明
一、本表用计算机认真如实填写。申报书首页上方项目序号申请人不予填写。
二、申报书报送一式10份,其中原件1份,复印件9份,使用A3纸格式,双面打印,中缝装订。
三、申报书填写完毕请将纸质版送交或邮寄至以下地址,并发送电子文档(无电子版视为无效申报):
中国旅游研究院科研管理部(国家旅游局科研项目秘书处)
通信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甲9号
邮编:100005
电话:(010)85166003 85166004 85166018
传真:(010)85166055
E-mail:research@cnta.gov.cn
四、申报书及附件评审结束后概不退还。
填 写 基 本 信 息 注 意 事 项
一、本表数据将全部录入计算机,申请人必须逐项认真如实填写。
二、有选择项的直接将所选项的代码填入前方粗框内。
三、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申报国家旅游局科研项目必须填写第一推荐人和第二推荐人两栏内容。
四、部分栏目填写说明:
项目名称--应准确、简明反映研究内容,最多不超过40个汉字(包括标点符号)。
主 题 词--按研究内容设立。最多不超过3个主题词,词与词之间空一格。
工作单位--按单位和部门公章填写全称。如“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不能填成“中科院地理所”,“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不能填成“北二外”等。
通讯地址--详细填写,必须包括街道和门牌号,不能以单位名称代替通讯地址。注意填写邮政编码。
主要参与者--必须是真正参加本项目的研究工作,不含项目申请人。不包括科研管理、财务管理、后勤服务等人员。栏目不够可加附页。
预期成果--指最终研究成果形式,可选报1项或2项。例如,预期成果为“研究报告”填“A”,选“研究报告”和“专著”填“A”和“B”。字数以中文千字为单位。
申请经费--以万元为单位,填写阿拉伯数字,注意小数点位置。经费申请最高限额:重点项目为5万元,一般项目为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