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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署审计结果公告2011年第1号--关于2009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结果

  (四)关于未充分统筹安排修购基金的问题。财政部将加快修订医院财务会计制度,加大对医院非财政拨款资金的统筹使用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五)关于拨付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资金不及时的问题。财政部将进一步加强与发展改革委、林业局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尽早下达任务计划和报送核查验收结果;尽快修订资金管理办法,明确有关部门年度任务计划下达时间,并改进资金拨付方式。

  (六)关于中央本级库款支出进度不够均衡的问题。财政部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完善预算编制,严格控制代编预算规模,提高预算到位率,切实将预算细化到部门、基层单位和具体项目。二是及时批复和下达预算,年初代编预算限期下达。三是规范追加预算管理,对预备费、预计超收收入,提前做好支出预案。四是加强预算资金支付管理,按照年度均衡性原则拨付基本支出,结合项目实施进度拨付项目支出,对特殊项目引入预拨和清算制度。五是做好预算执行基础工作,建立健全责任制度,加强预算执行分析。

  (七)关于向社会公布的各月份中央本级财政支出不够准确的问题。自2010年起,财政部已要求预算单位实际付款时,将国库集中支付年终结余资金和当年预算安排的资金分开执行;对上年国库集中支付结余形成的支出拨款,不再列作当年支出。

  (八)关于发展改革委向未取得初步设计批复、环境评价审批意见或征地手续以及未完成评估论证的6个项目下达投资计划的问题。目前,这些项目已补办相关手续,工程建设进展顺利;同时发展改革委将进一步重申并严格执行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有关规定,对审批手续不完备的项目不得列入投资计划。

  (九)关于发展改革委将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下达给了不属于该专项范围的22个建材项目和50个医药项目的问题。发展改革委在2010年的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投资中,不再安排建材、医药行业项目。

  (十)关于发展改革委下达重点流域水污染治理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124个项目实际投资补助标准存在较大差异的问题。发展改革委已研究制定统一的东、中、西部地区补助标准(国务院已明确补助标准的除外),并将根据统一标准,按照项目实施进度和年度中央投资规模安排具体项目。

  (十一)关于发展改革委下达的农网完善工程等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资金滞留的问题。发展改革委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要求国家电网公司等有关方面加快项目建设、资金申请和支付进度,并对农网完善工程进行了专项稽查,对部分工程进度缓慢的项目及时采取了惩戒措施。二是督促做实做细前期工作,从2010年开始,发展改革委要求项目法人按项目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再由省级发展改革委逐一批复,确保投资计划下达后项目可及时开工建设。三是制定《农村电网改造升级项目管理办法》,进一步提高项目精细化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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