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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批复(保监发改[2010]1598号)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批复
(保监发改〔2010〕1598号)
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公司股份转让的请示》(阳光保险〔2010〕62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
同意深圳市现代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将持有的你公司1.9亿股股份转让给深圳市霖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转让后,深圳市现代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你公司1000万股股份,深圳市霖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你公司4.5亿股股份。
二、
请你公司按照有关规定修改章程,办理相应变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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