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10年工伤康复试点机构评估结果的通知
(人社厅发[2010]9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劳动保障局:
根据原劳动保障部办公厅《
关于印发加强工伤康复试点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劳社厅发 [2007]7号)精神,我部组织全国工伤康复咨询专家,对各地新确定的工伤康复试点机构和部分经2009年评估未达到标准,进行整改后重新上报的工伤康复试点机构进行了评估。
按照严格标准、实事求是、稳步推进、宁缺勿滥的原则,经专家对评估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和实地查看,确定12家康复机构为第二批经我部评估合格的工伤康复试点机构。同意云南怡园康复医院(即2009年评估合格的原云南博爱医院)继续承担工伤康复试点工作。
附件:第二批工伤康复试点机构名单
二0一0年十一月六日
附件
第二批工伤康复试点机构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