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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纪律要求加强政策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的通知

  二、立即开展警示教育

  各省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迅速行动,在本省(区、市)农机系统普遍开展一次以“廉洁从政、遵纪守法、规范操作”为主题的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要组织各地农机化主管部门工作人员集中学习党和国家反腐倡廉法规制度,组织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要以一些地区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过程中暴露出的违法违纪案件为反面教材,教育和警示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干部职工。要通过扎扎实实的警示教育,使广大干部职工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更好地牢记使命、牢记责任、牢记荣誉,珍惜组织信任、珍惜工作岗位、珍惜政治前途、珍惜家庭幸福,坚决做到依法纪办事、用制度规范行为,严格自律,警钟长鸣,不断增强拒腐防变能力。要把购机补贴政策实施与反腐倡廉建设、政风行风建设和创先争优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三、认真组织自查自纠

  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进一步严肃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纪律、严格要求,立即部署、认真组织开展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执行情况自查自纠,重点检查农机购置补贴实施“五项制度”、“三个严禁”、“八个不得”、“四个禁止”等规定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规范农机服务收费的通知》(农办机[2010]50号)的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基层农机化主管部门特别是县(市)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廉洁从政及规范执行政策情况;重点检查补贴资金分配量大的县(市)、关键审批环节和补贴资金申请量大的机型补贴情况;重点检查监督制约机制的建立和完善情况。对其他农机化财政项目和基本建设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也要列入监督检查范围。各地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线索,要一查到底;对查实的案件,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绝不姑息。对涉案金额大、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案件,要积极配合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和公检法机关从重从严从快处理,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和震慑腐败分子,维护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对以各种不正当手段拉拢腐蚀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干部、进行违法违规操作的农机生产企业及其经销商,一经查实,要坚决果断地取消其生产或经销的农机产品补贴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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