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2010年度跨地区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年检工作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2010年度跨地区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年检工作的通知
(2010年)


部颁电信业务经营许可企业:

  为有效规范电信市场经营行为,全面了解电信市场发展状况,按照《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5号)要求,我部定于2011年1月起组织开展2010年度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年检(以下简称年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检范围

  凡在2010年12月31日之前(含12月31日)取得我部颁发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企业(以下简称基础企业)和增值电信业务(含比照增值电信业务管理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企业(以下简称增值企业),均应当参加本次年检。

  二、年检机构

  我部负责持有部颁发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企业(以下简称“部颁证企业”)的年检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依照职责,协助我部对在当地从事电信业务经营活动的部颁证企业实施年检。
  各基础电信企业负责配合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开展年检相关工作。

  三、年检时间安排

  (一)2011年1月至2月,电信主管部门通过走访检查、业务拨测、意见征集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同时部颁证企业需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改正。

  (二)2011年3月1日至2011年3月31日,部颁证企业向我部和相关通信管理局报送年检材料,我部和相关通信管理局对年检材料进行审核。

  (三)2011年4月,电信主管部门公布年检合格企业名单并办理年检盖章手续;对于存在问题的企业,责令其限期整改。

  四、年检材料报送方式

  (一)部颁证基础电信企业应于2011年3月1日至3月31日以书面方式向我部和相关通信管理局报送年检材料(年检材料相关表格详见http://www.chinacc.com.cn年检专栏)。

  (二)部颁证增值电信企业应在2011年3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通过年检系统(http://nianjian.miit.gov.cn)向我部和相关通信管理局报送年检材料。

  五、年检要求

  (一)高度重视年检工作

  各企业应根据《电信条例》(国务院令第291号)、《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5号)等规定,参照我部今年年检重点规范要求及近年年检企业常见问题(详见http://www.chinacc.com.cn年检专栏),提前进行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二)积极参加年检培训

  根据2010年度跨地区电信业务经营证年检工作总体安排,我部将委托有关单位于2011年1月对企业年检工作负责人就相关政策法规及年检有关事项进行培训,届时请相关人员参加。

  (三)配合检查和调研工作

  在全面监督检查企业经营行为的基础上,我部将对企业进行拨测、规范和实地检查,对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责令整改并依法进行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并依法吊销经营许可。届时请相关企业予以配合。

  (四)按时准确报送年检材料

  基础电信企业和增值电信企业应按时准确报送年检材料。年检系统将于2011年3月31日24:00关闭年检材料报送功能。

  增值电信企业登陆年检系统后,应仔细阅读填表说明和有关注意事项,按照国家统计法规的有关要求认真准确填写。

  (五)限期完成年检整改

  未按规定参加年检或者年检事项不符合规定的企业应按照整改通知书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

  六、年检结果通告

  部颁证企业的年检处理结果将在http://www.miit.gov.cn、http://www.chinacc.com.cn等网站和相关媒体上公布,供社会查询监督。年检结果分为“合格”、“经整改合格”和“不合格”三类。按时参加年检并且年检事项符合规定的为年检合格;未按规定参加年检或者年检事项不符合规定的,我部将责令改正,并依法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按时改正的,为年检经整改合格;拒不改正的,为年检不合格。

  各基础电信企业应严格履行接入管理责任,不得为年检不合格的企业提供接入服务。

  七、年检合格手续办理

  年检合格的和经整改合格的企业,应在2011年6月30日前办理许可证加盖年检印章手续,并现场出示和提交下列材料:

  (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原件;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三)企业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四)年检承诺函原件(承诺函样式见附件1,要求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

  对材料不齐备的,将不予办理。

  八、其他事项

  咨询电话:010-62305022 分机:363、365、322
  传真:  010-62304313
  网站:  http://www.miit.gov.cn http://www.chinacc.com.cn
  年检系统: http://nianjian.miit.gov.cn

  附件1:年检承诺函(样式)

  2010年度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年检承诺函

工业和信息化部电信管理局:

  我公司已参加了2010年度电信业务经营许可年检,并按要求在年检系统中提交了本公司的年检资料,现对年检承诺如下:

  (1) 在年检材料中提交的所有信息完整、真实、有效。
  (2) 本公司愿接受由于信息不完整、虚假等引发的年检处罚。
  (3) 本公司明确知晓所提供和接入的信息服务内容,保证不存在《电信条例》第五十七条及其它法律规定的违法违规信息,并接受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如果存在问题,将依法接受主管部门处罚。

  持证公司(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日期:                    日期:

  附件2:工业和信息化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联系方式

序号

单位

地址

邮编

电话

网站地址

工业和信息化部

北京市西长安街13号

100804

010-66020117

http://www.miit.gov.cn

电信研究院电信与信息服务咨询中心

北京市花园北路52号

100083

010-62305022-363、365、322

http://www.chinacc.com..cn

1

北京市通信管理局

北京市宣武区马连道路4号

100055

010-69076969

http://www.bjca.gov.cn

2

天津市通信管理局

天津市南开区南门外大街盛欣园A座

300100

022-60351158

http://www.tjca.gov.cn

3

河北省通信管理局

石家庄市清园街458号

050031

0311-86066082

http://www.heca.gov.cn

4

内蒙古自治区通信管理局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呼伦南路73号

010028

0471-6684170

http://www.nmca.gov.cn

5

山西省通信管理局

太原市南内环街26号

030012

0351-8788059

http://www.sxca.gov.cn

6

辽宁省通信管理局

沈阳市皇姑区崇山西路17号甲

110034

024-86581188

http://www.lnca.gov.cn

7

吉林省通信管理局

长春市同志街733号

130061

0431-88925397/043188928715

http://www.jlca.gov.cn

8

黑龙江省通信管理局

哈尔滨市南岗区红军街15号

150001

0451-53005815/0451-53005816

http://www.hlca.gov.cn

9

上海市通信管理局

上海市延安东路1200号10楼

200003

021-63905098

http://www.shca.gov.cn

10

江苏省通信管理局

南京市中山北路301号

210003

025-83343377/

025-83341198

http://www.jsca.gov.cn

11

浙江省通信管理局

杭州市解放路178号

310060

0571-87880010/0571-88780012

http://www.zhca.gov.cn

12

安徽省通信管理局

合肥市濉溪路278号财富广场

230041

0551-5680798/

0551-5680668

http://www.ahca.gov.cn

13

江西省通信管理局

南昌市省政府大院北一路16号

330046

0791-6218176

http://www.jxca.gov.cn

14

福建省通信管理局

福州市五一中路57号

350005

0591-83175175/0591-83175110

http://www.fjca.gov.cn

15

山东省通信管理局

济南市经十一路40号

250002

0531-86080907

http://www.sdca.gov.cn

16

广东省通信管理局

广州市执信南路3号

510080

020-87690457

http://www.gdca.gov.cn

17

海南省通信管理局

海口市南沙路49号通信广场

570206

0898-66533681

http://www.hnca.gov.cn

18

广西壮族自治区通信管理局

南宁市新民路53号

530015

0771-2628420

http://www.gxca.gov.cn

19

湖北省通信管理局

武汉市东湖开发区珞瑜路吴家湾789号

430074

027-87796369

http://www.eca.gov.cn

20

湖南省通信管理局

长沙市五一大道桐荫里103号

410011

0731-2338625

http://www.xca.gov.cn

21

河南省通信管理局

郑州市民航路8号

450008

0371-67260157/0371-65333399

http://www.hnca.gov.cn

22

重庆市通信管理局

重庆市渝中区渝州路188号 行政审批窗口收

400042

023-68573892

http://www.cqca.gov.cn

23

四川省通信管理局

成都市一环路西一段171号

610072

028-87016097

http://www.scca.gov.cn

24

云南省通信管理局

昆明市北京路136号

650011

0871-3510146

http://www.ynca.gov.cn

25

贵州省通信管理局

贵阳市宝山北路21号

550001

0851-5624224

http://www.gzca.gov.cn

26

西藏自治区通信管理局

拉萨市太阳岛一路13号

850000

0891-6336300

http://www.xzca.gov.cn

27

陕西省通信管理局

西安市高新区科技四路195号

710075

029-88333397

http://www.shxca.gov.cn

28

甘肃省通信管理局

兰州市城关区广场北路116号陆都花园6号楼

730000

0931-4501254

http://www.gsca.gov.cn

29

青海省通信管理局

西宁市南大街71号

810000

0971-8206720

http://www.qhca.gov.cn

30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通信管理局

乌鲁木齐市黄河路30号

830000

0991-5858733

http://www.xjca.gov.cn

31

宁夏回族自治区通信管理局

银川市湖滨东街45号湖滨花园2号写字楼

750004

0951-6198579

http://www.nxca.gov.cn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