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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典委员会关于勘误“吲达帕胺”标准有关内容的函

国家药典委员会关于勘误“吲达帕胺”标准有关内容的函
(国药典化发〔2010〕36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
  “吲达帕胺”标准收载于中国药典2010年版二部。经我会核查,该标准【含量测定】项下系统适用性试验:“……量取“测定法”项下供试品贮备液5ml,加1mol/L氢氧化钠溶液2ml,摇匀,置水浴中加热1小时,……”应更正为“……取吲达帕胺对照品约20mg,精密称定,置100ml量瓶中,加甲醇5ml溶解,用流动相稀释至刻度,摇匀,取上述溶液5ml,加1mol/L氢氧化钠溶液2ml,摇匀,置水浴中加热1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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