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核安全局关于批准秦山第二核电厂一号机组主蒸汽系统管道支撑护板焊缝缺陷处理后续工作方案的通知
(国核安发[2010]185号)
核电秦山联营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秦山第二核电厂一号机组主蒸汽系统管道支撑护板焊缝缺陷处理后续工作方案的请示》(核秦核安发〔2010〕367号)收悉。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我局对你公司提交的申请文件进行了评审,认为秦山第二核电厂一号机组主蒸汽系统管道支撑护板焊缝缺陷处理后续工作方案是可以接受的,现予批准。
你公司应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按照我局批准的方案实施一号机组主蒸汽系统管道支撑护板焊缝缺陷后续处理工作,确保核电厂运行安全。
二、在打磨消缺时,应尽可能去除缺陷区域的脆性板条马氏体组织,并做好打磨深度和范围的记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