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部分煤炭企业
开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龙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兖矿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河南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煤炭产业集团公司、陕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主要负责人。
六、部分院校、重点产煤市(地)
中国矿业大学(徐州)、中国矿业大学(北京)、辽宁工程技术大学、河南理工大学校长。
山西省临汾市、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湖南省郴州市、贵州省毕节地区、陕西省榆林市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
七、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国家煤矿安监局机关、应急指挥中心及直属事业单位、社团组织
1.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国家煤矿安监局机关各司局主要负责人,国家安全生产监察专员和国家煤矿安全监察专员,应急指挥中心负责人及其各部、矿山救援指挥中心主要负责人。
2.直属事业单位、社团组织:调度中心、国际交流合作中心、档案馆、机关服务中心、宣传教育中心、培训中心、研究中心、通信信息中心、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化学品登记中心、中国安全生产报社(中国煤炭报社)、信息研究院、煤炭总医院、华北科技学院、中国煤矿文工团、职业安全卫生研究所、中国煤矿工人北戴河疗养院、中国煤矿工人大连疗养院、中国煤矿工人昆明疗养院党政主要负责人,中国安全生产协会、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中国煤炭工业劳动保护科学技术学会、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中国煤矿尘肺病治疗基金会秘书长。
八、特邀单位
1.国务院办公厅、中组部(名额自定)。
2.国务院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监察部、司法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铁道部、水利部、农业部、商务部、卫生部、国资委、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广电总局、体育总局、林业局、旅游局、法制办、新闻办、气象局、电监会、中央宣传部、中央编办、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总参谋部(作战部)、武警部队国务院安委会联络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