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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监会关于加强当前重点风险防范工作的通知

中国银监会关于加强当前重点风险防范工作的通知
(银监发[2010]98号)


各银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邮政储蓄银行,银监会直接监管的信托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
  今年以来,我国经济逐步回归平稳增长轨道,银行业运行情况总体平稳,信贷投放节奏得到较好控制,信贷结构不断优化。但在国际经济复苏艰难、国内结构调整任务艰巨的大环境下,银行业面临的风险形势仍十分严峻。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的最新要求,积极应对当前形势下银行业面临的问题与挑战,现就下阶段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工作提出以下要求,请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认真贯彻执行。
  一、切实抓紧抓好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风险管控
  一是对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实施动态台账管理。在前期清查规范的基础上,尽快建立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台账,明确名单、贷款金额、还款方式和来源。在平台企业净现金流的核算方面,对于土地收入返还,只有平台企业确实拥有土地所有权证的土地所产生的土地收入返还才能计入净现金流收入;对于股权收益,只有平台企业名下股权所产生的投资收益才能够计入净现金流收入。按照现金流覆盖比例将贷款划分为全覆盖、基本覆盖、半覆盖和无覆盖四类风险定性,实施分类动态管理。
  二是按现金流覆盖原则开展分类处置工作。依据平台公司自身经营性现金流覆盖情况,平台贷款可通过整改为公司类贷款、保全分离为公司类贷款、清理回收、仍按平台贷款处理等四种方式进行分类处置,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以省为单位,做好与政府相关部门及平台公司的会谈工作,通报四类风险定性情况,研究协商各类平台贷款的整改措施。基本原则为;第一,对整改为公司类贷款的实行逐户监测。这类贷款为现金流可全覆盖、拟整体划转为一般公司类管理的贷款。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与地方政府充分沟通与协调,确定名单,明确风险承担与问责机制,要逐户关注整改进展和贷款要素的合规性,确保存量债务能够按照协议约定及时足额偿还。第二,保全分离为公司类贷款和清理回收类贷款须设定处置时间表。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各级分支机构应拟定保全分离和清理回收工作推进时间安排表,通过项目剥离、公司重组、增加新的借款主体和担保主体来补足现金流,或是通过追加股权、土地等合法足值的抵(质)押品以及直接收回等方式,严格按照时限要求完成各项工作。银监会各级派出机构要建立定期报告制度,及时监督掌握贷款处置进展。第三,对仍按平台公司处理的贷款要实施严格监控。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积极协助地方政府做好不再承担融资任务的平台转轨改制工作,逐户明确地方政府的还债责任。对主要依靠财政性资金偿还本息的贷款应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制订还款计划并落实还款措施,必要时应督促地方政府追加风险缓释措施或逐步收回存量贷款。对于不符合国发[2010]19号文要求,项目没有足额资产抵押和现金流的,严禁新增贷款(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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